广东拟规定:违规携带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最高罚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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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显示,拟规定违反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有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违规充电等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该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层民用建筑又包括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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