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自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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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商务部5月30日消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21号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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