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黄一灵)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金融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金融委办公室、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工商联等部门,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动建设上海供应链金融示范区。
该《行动方案》坚持四个原则:一是立足实体经济,服务产业升级。上海金融监管局要求辖内金融机构立足产业链之本,协同链上参与主体,通过丰富金融服务,构建产业、金融、科技良性循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构建战略链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上海金融监管局要求辖内金融机构利用新时期我国双循环机会,增强跨境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综合能力。三是提升集聚能级,增强上海总部经济影响力和竞争力。围绕总部经济建设,依托总部型管理模式,通过供应链金融提升上海对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的掌控力,增强集聚辐射带动效应,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金融服务发展,服务全国高质量发展大局。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型供应链金融。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与运用,提升创新技术运用能力,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转型发展。
该《行动方案》提出一个总目标、五个具体目标和20项具体任务。上海金融监管局要求聚焦上海重点产业集群,通过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对上下游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应融尽融,至2025年末,实现上海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全覆盖,实现产业、科技以及金融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全链条的能力,建立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及一批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