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即日起实施10条措施,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人、12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人、240万元/户,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10年内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90万元/人、180万元/户。二孩、三孩家庭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另行增加20万元/户、30万元/户。
推动房票跨区使用方面,《通知》明确,在征迁补偿中优先采取房票安置,推行房票在全市范围内“通兑通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房源超市”。对跨区域使用房票给予奖补,房票开具后6个月内使用的,按照房票票面值的10%给予奖补;7至12个月内使用的,按照房票票面值的5%给予奖补;1年后再使用的,按房票票面值兑付,不再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