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官微消息,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共八章六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条例(修订草案)》立足于地方事权,从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方面对金融体系建设作了具体规定。(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
(二)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一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升级“浦江之光”行动。二是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三是完善期货及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四是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