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德宏州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简称“《调控措施》”),全面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德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控措施》包括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停车位指标、强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团购商品住房、构建地产发展新模式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除了按照央行“5·17”精神降首付、取消利率下限、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外,德宏州此次优化了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若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城区范围内有两套或两套以下成套住房,能提供两套不动产信息编码及全部在“德房通”挂牌出售证明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首套住房的标准认定;或仅提供一套不动产信息编码及在“德房通”挂牌出售证明的,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