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进一步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担基金’)的体系引领作用,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中介”功能,是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该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立了国担基金,构建了“国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实现了全国市级机构全覆盖、县级业务全覆盖。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介入,与银行原则上按照“二八分险”承担贷款的风险责任,即,银行承担不低于20%的风险,担保体系分担剩余80%的风险(通常国担基金分担2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担20%、市(县)直保机构分担40%),大大降低了银行承担的风险损失,相应提高了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信用水平,银行的贷款积极性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