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杨东:让数据要素收益惠及社会公众 | 数据要素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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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收益分配制度建设方面,国家数据局将更聚焦激励机制建设,发挥价格形成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必须要构建数据利益的激励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数据乘数效应,充分释放数据巨大的潜在价值。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只有充分流动、共享、加工处理才能创造价值。”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杨东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想要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可以在后续的数据产权体系建设中考虑将收益权作为一项单独的权利加以规定,化数据的“三权分置”为“四权分置”,让更多相关提供数据的主体,如普通消费者、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利益分配,从而更有动力参与进来。

以数据收益权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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