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告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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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2021年第2号修改)和《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4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6号)、《202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2024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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