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发文,补贴力度翻倍!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再迎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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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重点在于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审核拨付监管流程等。有业内人士透露,广东省相关细则措施也有望在近日出台。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显示,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通知》指出,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这意味着,相比起4月份发布的首轮实施细则,本次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均增长了一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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