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新闻网发布了济宁市相关能源保障政策信息,其中涉及地热能项目相关政策奖补及具体办理流程。7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压茬推进地热能试点工程建设,省市分批给予每口开采井最高100万元财政补贴。
济宁市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地热给予补贴或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示范项目建设,筛选100口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示范效果显著的中深层地热井,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每口井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级与项目所在市共担。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浅层地热能项目,纳入省级浅层地热能重点项目库后,按有关程序执行居民用电价格。
政策支持范围:(一)中深层地热。对于地热能+”多能互补、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地热能绿色矿山项目等四类山东省地热能示范工程中的中深层地热井,遴选100口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示范效果显著的中深层地热井,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口井给予最高100万元财政奖补,补贴资金由省级与项目所在市共担。(二)浅层地热能。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浅层地热能项目,纳入省级浅层地热能重点项目库后,按有关程序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