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出台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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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挖掘土地价值,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储备土地资产利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了解,土地1.5级开发,是指为盘活政府预控的储备土地,加快土地预热,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政府将基础设施完备、未纳入近期土地出让计划、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开发条件成熟后,政府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该指引适用于符合准入条件的政府储备用地。

  意见稿提出,要建立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发展改革、财政、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务等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共同负责土地1.5级开发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此外,土地1.5级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并符合所在片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和优质环境、加快高端产业与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相关配套服务的项目。土地1.5级开发项目不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要求;不得引入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或与所在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不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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