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5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迎来首次修订。8月23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距离2009年6月25日首次发布已有15年。
《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主要涉及金融体系建设、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金融人才环境建设、金融营商环境建设等领域。
在金融体系建设方面,《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深化货币、外汇、债券、股票、期货和衍生品、保险、黄金、票据、信托、股权等金融市场改革,推动金融市场有序联动,强化金融市场间的监管协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丰富金融领域“上海价格”“上海指数”指标体系,培育人民币资产定价基准“。此外,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