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强监管:禁止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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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陈晶晶北京报道

  互联网保险全面严监管来临。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半个月之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相继下发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经营门槛,不满足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需要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另一份是《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重点规范互联网保险的营销宣传,禁止无资质人员和机构“挂靠”行为,不得违规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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