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 (记者梁秋坪、李楠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据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届时,能源法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审。
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据了解,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17人提出的371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2封。社会公众对降低能源消耗、优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宪法为该法的立法依据。二是明确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三是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等。四是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五是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六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七是增加规定国家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八是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九是完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十是增加规定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氢能等概念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