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孙汝祥)会计所、律所、资产评估机构被纳入直接与上交所沟通和咨询范围。
近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以下简称《沟通指南》)。新修订的指南旨在便利发行上市审核相关业务咨询沟通,提高咨询沟通的质效和服务市场主体效能,进一步深入落实“开门办审核”。
整体来看,本次修订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市场意见建议,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扩大咨询沟通主体范围。在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可以直接与上交所进行业务咨询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审核系统用户,直接提出咨询沟通需求,也可以通过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提出沟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