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记者孙汝祥)昨日,上交所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重大资产重组的两类交易可以适用简易审核程序,同时设定简易审核程序的负面清单以及规定简易审核程序相关机制等。
上交所表示,此举旨在落实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拟对《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新增专节对简易审核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对其他个别条款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具体来看,一是明确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情形。适用范围包括两类交易:一类是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吸收合并;一类是优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优质上市公司是指总市值超过100亿元且最近两年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