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介绍,养老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据统计,到2023年末,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了2.97亿,占到总人口数的21.1%,全社会养老保障的需求巨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将“养老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要求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罗艳君介绍,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包括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各类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保险公司提供的第三支柱产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产品,也就是个人养老金产品。这项业务是从2022年开始试点,在36个城市,每人每年可以在12000元的额度内税前列支,目前处在起步阶段。第二类产品是不涉及税收优惠的产品,包括年金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这些产品有些是保险公司的传统业务,有些是这两年开展的一些试点。近几年,保险公司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比如,有的公司与网约车平台合作,为数万名网约车司机提供长期商业养老保障,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