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其中明确,使用应用深度合成服务的AI数字人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当在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持续、显著标识,与自然人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明显区分,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区分AI数字人标识。
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
为引导经营者规范直播营销行为,防范直播营销合规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规定,制定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