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波逐牛,布局正当时?开户抢占先机>>
10月15日,据宜昌发布,湖北省宜昌市根据《关于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宜办发〔2024〕9号)及《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购房支持措施实施细则》(宜住发〔202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将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关心的政策性问题、操作性问题进行解答。
此前的9月19日,宜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围绕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制定12条措施。其中提到,享受购房补贴的方式,由购房人自行确定,可用于购买商品住房购房款抵扣,也可用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款项抵扣。城区城市社区以外的农村居民,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购买城区存量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