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本月8日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矿业界、法律界人士对新法出台反应热烈,多方呼吁加强矿业律师队伍建设,提升矿业法律服务水平,推进矿业法治建设,助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保障增储上产。
在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16日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新矿法学习会和非法采矿案实务培训会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自然资源部储量司原司长鞠建华表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供给安全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新矿产资源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法律上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目前,社会上对矿产资源开发存在较多误解,“谈矿色变”普遍。对此,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在论坛上表示,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