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引导更多机构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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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发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修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删去“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的相关条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广电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在自贸区试点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改进电视剧管理和服务,激发电视剧行业创新创造和发展活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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