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程序缺失;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程序缺失;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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