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建立以气候变化健康早期预警为先导的适应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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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疾控局获悉,针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日益频发和增强这一公共卫生问题,我市最新制定《天津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健康不利影响。

按照《实施方案》,通过将预防关口前移,我市将建立以气候变化健康早期预警为先导的适应联动机制,推动各层级、多元化健康适应政策与协同行动,提升气候变化适应和风险防范能力。到2030年,我市将基本形成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影响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体系较为成熟,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显著增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控局局长韩金艳表示,我市将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将健康适应理念融入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全程。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以“规划—监测—预警—评估—干预”为一体的跨部门工作体系,加强对极端天气事件和健康事件的联动预警,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启动联合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优化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的政策体系,推进疾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水务、气象等跨领域、多部门政策融合;在适应气候变化的健康与公共卫生等方面,建立标准化的预防、干预和应对机制,推进气象与健康数据管理规范化、风险评估标准化,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气候敏感疾病预报预警、旅游康养等方面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编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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