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不得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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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7日消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做好通过电子渠道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有关工作,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

  承销团成员申请通过电子渠道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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