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服务行业点评:岛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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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6年2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附件包含202个税则号商品的正面清单。点评:一、政策要点与机制梳理适用人群与额度:岛内居民(持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及在琼工作生活并持居留证件的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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