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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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 (项目名称)已由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农办发[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饶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 2.1.2建设地点:饶阳县留楚镇赵留吾村、苌留吾村、王留吾村、东留吾村、东崔村、合束村、西段村、东段村、屯里村、团里村、常安村、大邵村共涉及1个乡镇12个行政村。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30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设置标志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 2.1.4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具体为:一标段:施工(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农田防护和农田输配电等);二标段:施工(土壤改良、田间机耕道路);三标段:工程监理;四标段:工程项目管理。 注:对于两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在前一个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1.5工期:一标段:210日历天;二标段:210日历天;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四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二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四标段: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项目前期阶段、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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