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忠县永丰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3)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忠县永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永丰镇受“7.3、9.23”暴雨洪涝灾害损毁的1.61千米农村公路、38处堡坎、6口山坪塘以及2.00 千米排水管网进行恢复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堡坎、路面恢复、塘坝重建及排水管网修复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