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留史镇城区及周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蠡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留史镇城区及周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蠡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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