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9-410173-04-01-741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9-410173-04-01-741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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