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车集成 招标人为 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车集成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宁波市。2.2工程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江北区孔浦站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路基段长度0.91千米;隧道段28.32千米,其中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0.87千米。2.3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车的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包括内燃机车、接触网作业车、接触网作业车(含弓网检测模块)、平板车、携吊平板车、接触网放线车,具体详见《供货要求》。2.4 交货期:5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3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2.6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484万元。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车集成 3.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