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联2025年机上饮用水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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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联2025年机上饮用水集中【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5年机上饮用水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401454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每标包各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87830528.7元/3年(含税)(包1:150126972.5元;包2:37703556.2元,可兼投兼中,投标文件必须按所投子包单独制作和单独递交。

包1(CZ2024014546/01):

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要求

其他要求

预估采购数量(3年)

(单位:瓶)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产地要求或参考品牌

包1

1

饮用天然

矿泉水

330ml-350ml

24瓶/箱

瓶体高度≤17.5cm)

非玻璃瓶

 222,401,210

0.55

122,320,665.50

泉阳泉/农夫山泉/百岁山

2

饮用天然

矿泉水

1.25L-1.5L

12瓶/箱

非玻璃瓶

 18,955,300

1.20

 22,746,360.00

3

饮用天然

矿泉水

280ml

24瓶/箱

瓶体高度≤

17cm、直径≤5cm

(定制)

非玻璃瓶

77,000

0.65

50,050.00

4

饮用天然

矿泉水

600ml

24瓶/箱

(定制)

非玻璃瓶

11,000

0.90

9,900.00

5

天然含气矿泉水

280ml

玻璃瓶

1,162,790

4.30

4,999,997.00

合计

150,126,972.5 


包2(CZ2024014546/02):

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要求

其他要求

预估采购数量(3年)

(单位:瓶)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产地要求或参考品牌

包2

1

含气/充气天然矿泉水

330ml

玻璃瓶

3,300

6.73

22,209.00

国际知名品牌,VOSS/圣培露/依云

2

含气/充气天然矿泉水

750ml

玻璃瓶

78,540

11.68

917,347.20

3

饮用天然矿泉水

300-400ml

非玻璃瓶

14,140,000

2.60

 36,764,000.00

国际知名品牌,VOSS/依云/FIJI

合计

37,703,556.20


 

备注1

1.包1所有需求的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包2序号1和2需求的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2.包1序号3和4定制产品的规格或瓶体高度如现有规格无法满足此规格,则必须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提供样品,可提供满足此规格及高度要求的样品,且承诺序号3和4产品与序号1和2产品的品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如无法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签订。

3.该项目需求的产品须为天然矿泉水,不接受后期添加矿物质的情况。

2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饮用天然矿泉水、含气/充气天然矿泉水

送(发)到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供货时,首批供货在协议完成签订2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人采用分批供货的方式,收到订单15个日历日内交货,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订购单的要求供货。

机上配送地址:

序号

单位名称

收货地址

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机供品仓库

2

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领航路100号

3

上海中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

上海虹桥机场申达五路106号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机场北区机部品库房

6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大道5010号西部硅谷B座C区三楼(宝安大道东侧凯成二路兰兹国际酒店旁边入口进门左转)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8

延吉机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延吉机场公司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国际机场空港5路与中心路交口附近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启航路南航机供品库房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海口: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机场海南航空基地8号楼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三亚: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中国南方航空基地货运楼仓库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机场中国南方航空老食品厂院内

16

南阳基地

河南南阳市姜营机场综合经营公司航食厂仓库

17

重庆中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9号

18

四川航空重庆机场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22号

1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南联贵阳分公司)

2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揭阳市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21

义乌民航服务有限公司

义乌市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昀康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公司珠海分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828号后面仓库

23

西安国际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国际空港食品有限公司机供品1号仓库

24

西安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西安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5

云南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6

云南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7

上海东航食品有限公司(虹桥)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100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

28

上海东航食品有限公司(浦东)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航路399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浦东))

29

广西翔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3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1

新疆机场集团库尔勒天缘航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机场快速路669号

32

喀什德海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八路中航产业园

33

新疆机场集团天缘航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新疆喀什市机场路473号喀什机场喀什天缘航食

34

国内其他指定站点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1适用】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生产厂家,须提供以下材料:

2.2.1投标人须自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场所;(提供生产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2.2.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的采矿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2.3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须包含饮料,品种明细须包含饮用天然矿泉水;(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HACCP认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扫描件)

2.2.5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注册商标品牌的所有人;(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

2.2.6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任一规格饮用天然矿泉水在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由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产品须符合《GB 8537-2018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2 适用】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2.2.1须提供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品牌授权链条完整,授权书的有效期应覆盖本合同有效期,同时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如授权书的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有效期,须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3其他要求

A.投标人须提供包2序号1-2含气/充气天然矿泉水的出口国官方原产地证书及在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投标人须提供包2序号3饮用天然矿泉水在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由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产品须符合《GB 8537-2018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重新招标文件须在重新招标项目中下载,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

4.1 CA证书的作用: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投标必须使用CA证书。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机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遗失补办、续期、变更等问题,请直接联系CA证书颁发机构:

客服电话:020-89524338/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CA公司地址、办公时间和其他联系方式等详见网页:

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3 CA的办理方式:

办理指南详见链接: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下载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CA专用驱动。

下载链接:https://www.cnca.net/dl/Drivers/南航招投标专用驱动.zip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

成功后,方可使用CA证书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4.6 其他注意事项

4.6.1 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必须使用CA证书,请有意参加招标项目供应商提前办理。

4.6.2 请在收到CA介质后,尽快完成系统绑定,避免影响后续功能。

4.6.3 请注意保存好密码和CA介质。

4.6.4 办理相关事项可参考链接: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xzzx/20200228/75205.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机场空港南六路  

     邮编:510080 

        联系人:伍小姐,020-86138075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803室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文女士,020-86120573                          

8.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9、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9.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9.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803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文女士,020-86120573

9.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联   系  人 :梁女士

联 系 电 话 :020-28225016

9.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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