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壶镇镇赤羊村2025-1号地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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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镇赤羊村2025-1号地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26

招标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1215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樊先生 0578-3316115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要求

项目经理

1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624133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杨郑红

2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630767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钟水英

3

浙江浩立建设有限公司

3637401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成建霞

4

浙江长浪建设有限公司

3644036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黄章闽

5

丽水柏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44036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丽霞

6

浙江百运建设有限公司

3680524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樊津君

公示时间: 2025  12  16 日至 2025  12  1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3146990 

 

公示单位(盖章):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12  16 日                             2025 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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