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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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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