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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着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宝山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为更好地落实区食药安办有关宝山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经委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商务委员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 强 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