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Aa
分享到:

各镇、街道科技办,环科园、开发区科技局,丁蜀镇经发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5号)要求,经研究,拟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工作相关资讯

推荐报告

相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