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举办施工许可“双公示”数据上传培训会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做好信用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2023年5月1日起,由镇(街道)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双公示”工作将按“谁审批,谁公示”的原则调整至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实施。为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双公示”工作顺利衔接,2023年4月28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审批服务和数据管理科组织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施工许可“双公示”数据上传培训会。
会上,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人向各镇(街道)参会人员阐明施工许可“双公示”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审批服务和数据管理科授课人对各公示系统进行操作演示,讲解公示数据上传要点,认真听取参会人员在“双公示”操作和施工许可业务审批上的疑难困惑,并逐一详细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