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发〔2017〕19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7〕179号),现制定并印发《外埠进京部分载货汽车需求确认工作程序规定》,请遵照执行。
京交发〔2017〕19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7〕179号),现制定并印发《外埠进京部分载货汽车需求确认工作程序规定》,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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