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科学编制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合理配置立法资源,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科学编制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合理配置立法资源,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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