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征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家的通知
深汕特别合作区经贸科技局,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征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家的通知》(粤经信融合函〔2017〕21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申请人申报。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专家推荐表(见《通知》附件)及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准备原件校验),于2017年7月24日前提交至我局(信息化科),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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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经贸科技局,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征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家的通知》(粤经信融合函〔2017〕21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申请人申报。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专家推荐表(见《通知》附件)及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准备原件校验),于2017年7月24日前提交至我局(信息化科),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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