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资创业中心、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引导我区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单位、国际跨国公司、央企等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引进新的成果等,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现对2017年度鄞州区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补助(资助)的申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申报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网上申报),2017年8月28日(书面材料)。 二、补助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 2、具有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必要的自筹资金; 4、具备项目实施产业化所需的基本条件; 5、与合作方签署了项目技术合作合同书,并已按合同书约定支付了合作项目经费;项目合作经费发生变化的,需向区科技部门备案。 6、项目的产业化实施地在本区。 7、与合作方签订的项目技术合同书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系统上认定登记。 三、补助标准: 按所支付的费用5%--40%补助,其中成果转化类项目,国内合作项目最高50万元,国际合作项目最高100万元。 技术成果攻关类项目,国内合作项目补助额度最高40万,国际合作项目补助额度最高80万。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提供 四、书面材料要求(胶装一式三份): 1、《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3、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4、项目经费有关支付凭据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项目技术合同登记表复印件 7、其它可以证明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 8、科技成果类项目需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证明,且专利授权需在合同签订以前。申报单位必须拥有该相关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是独占许。 9、如果合作方从单位名称上不能明显确认为高校院所、科研单位的,应随申报材料提供该合作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证明该单位的所属性质。 10、如项目通过科技转移中介的,应随申报材料提供该科技 中介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及方法: 1、企业需在鄞州区政产学研联盟网站注册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 ,注册及申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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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