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2023年4月27日鉴定的蒋友良等102人经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体现劳动能力鉴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举报。
举报电话:024-22539057 咨询电话:22899339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2023年4月27日鉴定的蒋友良等102人经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体现劳动能力鉴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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