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安徽站记者郜磊 通讯员李晓平)安徽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加强有效监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文化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安徽省确定在具备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并确定6个试点事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营业性演出许可;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或变更。
对于试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制定工作细则,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方便经营单位查询和使用。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上,力求做到“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