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全面安排部署我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计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9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通辽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16〕1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