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川府函〔2008〕3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1]7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创投补助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及鼓励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投融资服务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