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重点针对外资企业、央企、大型民企及新民营经济等主体来高新区投资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环保、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