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扬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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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扬财办[2018]52号),现对《扬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财政局提出,逾期视同无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周晔,联系电话:87266357,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附件:扬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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