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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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4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这是我省第一个大遗址保护的地方性专项法规,对于依法保护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良渚文化遗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良渚文化遗址以及其它古文化遗址的保护和管理,都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为此,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古文化遗址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古文化遗址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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