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有色金属行业第二十批批电力一般用户备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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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支持有色金属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58号)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08号)要求,我局组织发动辖区内有色金属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工作。

经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我局审核,佛山市冠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新世纪铜业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要求,允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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