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梳理修订,起草了《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市行政中心市发展改革局(邮政编码:516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fg280882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建议”。